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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审批本市内国、省、县道从地下、地面、上空穿(跨)越公路的管线及其它建(构)筑设施事宜;
6、核批市辖范围内公路的特殊占用及管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;
7、组织本市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;
8、组织本市重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;
9、统计上报全市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报表,及时编发路政简报、信息以及综合性报告;
10、参与全市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;
11、核发全市路政管理人员服装、证件、标志以及车辆管理;
12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单位简介、内设机构
泸州市路政管理支队负责泸州市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检查.指导,监督各县(区)路政管理的路政执法工作。支队为正科级,核定行政执法人员编制15名,人员按《国家公务员暂行管理条例》进行管理。支队领导数1正1副,支队长刘文举,副支队长黄安明。支队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督查办 、财务室、直属大队。支队下辖古蔺县、叙永县、合江县、泸县、江阳区、纳溪区、龙马潭区等7个路政管理大队,管理里程7000多公里(包括全市国.省.县.乡道)。支队荣获2001年度、2002年度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单位,支队直属大队被评为1997年度省文明路政执法中队.2000年度全省十佳路政管理中队。
三、单位领导名单
刘文举
支队长
黄安明
副支队长
四、公开监督电话
31956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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