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州市交通稽查征费处是经过泸州市交通监理所(1983年12月——1985年2月)、泸州市交通监理处(1985年5月3日——1987年4月)演变而来的行政事业单位。
根据国务院(1986)94号、交通部(86)交公路字773号文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[1987]38号《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和实施意见》,于1987年4月将泸州市监理所处撤消,组建了泸州市交通稽查征费处,各县(区)设立交通稽查
征费所。 目前,泸州市交通稽查征费处负责全市四县三区的公路养路费、货附费、客附费、车辆购置附加税和沱江二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工作。公路养路费、货附费、客附费是国家向车主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、建设和管理的专项经费。
从2001年1月1日起,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附加税,由稽征部门代国税部门征收。
沱江二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是受市交通局的委托,从2003年10月起开始代征。
二、领导成员名单
杨远见:处 长、党组书记
杨彬彬:副处长
虞卫东:副处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