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今天是    WWW.LZJTJ.GOV.CN  

 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制定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、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并监督实施。

(二)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局,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、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,并监督实施;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。

(三)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(含客货运输市场、汽车技术检测、汽车维修市场、运输服务市场、搬运装卸市场、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)行业管理,培育公路、水路运输市场,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;指导城乡客、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,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,协调发展;对关系救灾、抢险、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。

(四)负责全市公路、水路交通建设(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)行业管理,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;组织实施国家、省、市重点公路、水路工程建设;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。

(五)负责全市公路、水路设施的维护、管理以及路政、运政管理和规费稽征的行业管理。

(六)负责全市公路、桥梁、隧道收取通行费、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。

(七)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、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、通讯导航、救助打捞、船舶代理、外轮理货的管理;负责港口、航道、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;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。

(八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,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、质量、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,组织重大科技开发,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。

(九)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;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;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。

(十)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、廉政建设、行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,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、教育、培训、劳动卫生工作。

(十一)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有关交通涉外工作,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,开展交通行业地区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
(十三)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。
(十四)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。
(十五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 

 
 
泸州市交通局版权所有
最佳分辨率 (1024*768)

州市交通局主办
Bureau of Communications of Luzhou 
地址:四川省泸州市宝庆后上街27号
电话:0830-2282882   传真:0830-2286662     邮编:646000